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浙江科技学院中德合作项目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23 11: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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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0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规定,浙江科技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德合作项目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科技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主校区位于浙江杭州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分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需求

岗位名称

岗位类

人数

年龄上限

学历/学位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

中德合作项目储备人才

专业技术

10

35周岁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机械类、电气类、生物工程类、土木类、设计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计算科学类、计算机类

在德国取得本科、研究生学历(认证书),在德国工作2年及以上,德语口语流利,具有良好的德语交流沟通能力。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坚持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新引进人才须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会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国际化素养,身心健康。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20年12月底前报到;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12月30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和学校有关待遇,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中德合作项目储备人才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rsczp@zust.edu.cn,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本,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等相关佐证材料。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3.应聘资格的确认。学校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网上发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情况,确定具体考试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科技学院校纪检监察室,0571-8507010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09室) 邮编:310023

联系电话:宋老师 0571-8507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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