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浙江科技学院2019年下半年思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14 16:25:54

作者: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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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8月30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9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浙江科技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科技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主校区位于杭州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分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思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3人,从事政治辅导员工作

岗位要求为: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生,需在规定时间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理工类、外语类、管理类、人文类等相关专业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30日后出生);

5.工作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至少入住一年)。

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曾担任过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或班长或党、团支部书记职务等优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19年12月30日前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12月30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1030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应聘材料至:xsc@zust.edu.cn。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思政教师+姓名”,并及时拨打用人部门联系人(老师:0571-85070168)电话确认。

2.应聘材料: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并择期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栏目)上公布参加考核考生名单。组织考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考试通知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一般采用采用试讲、面谈等形式,对教师的教学水平、专业基础、业务能力进行测评,结合提供的自我推荐及佐证材料,给出综合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其他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栏目)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科技学院校纪委办,0571-8507010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1-85070168(学生处宋老师)

0571-85070153(人事处宋老师)

浙江科技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2019年)

                                                   浙江科技学院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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