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0〕193号

发布时间:

2020-08-27 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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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6个教师节,主题是: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为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向深入,引导广大教师反复读原文、悟原理,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引导广大教师学以致用,增强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守立德树人使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在“重要窗口”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为重点,围绕节日主题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时代意义、师生广泛参与的宣传庆祝活动,多种媒体形式和艺术形式宣传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就。大力表彰和宣传优秀教师,重点表彰和宣传在线上教学、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支教帮扶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开展好教师荣休仪式,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教师、理解支持教师,重振师道尊严。进一步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关爱学生、爱岗敬业,崇德修身、潜心育人。

三、切实保障好教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的不合理负担,力戒形式主义,让教师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落实好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把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到位,享受更多的社会公共服务优待。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重点慰问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名优教师、农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援藏援疆援青教师以及因公殉职的教职工家属,把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

省级庆祝教师节的其他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人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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